时间:2025-04-06 02:31 作者:习经 浏览量:523
本报北京7月6日电 (记者叶紫)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通知强调,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
通知要求,要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要切实保障好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1981年,招商局提出,蛇口工业区“产业结构以工业为主,资金来源以外资为主,产品市场以外销为主”,建立外向型经济体系<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房地产是城市的一张“网”,这张“网”具有一个筛选的功能——高房价会阻挡很多人进入这个城市工作或落脚,尤其很多有创造性的年轻人把提高人民的幸福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